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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医保账户 家属可继承

...广州市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文件规定,参保人个人医保账户可用于家属且可继承,学生等四类人可异地就医,但需事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卫生部出台规定要求每名护士负责患者不超八个

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要求,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医院应当制...

  • 时间: 2012/05/08

云南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全文)

云南省4月1日起执行《云南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质控对象为云南省三级医院及省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或者科室。

省级医疗质控中心有望现身三级医院

...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批准成立质量控制中心,质控中心管理的范围包括本省三级医院、省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或者科室。规定同时也明确指出质控中心应当挂靠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以及专...

居民健康卡卡号采用身份证号编码

卫生部2月初印发的《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称,今后,居民将拥有唯一、全国通用的居民健康卡。卡片和芯片提供机构、卡操作系统提供机构、密钥管理系统提供机构、终端提供机构和制卡机构的资质须符合卫生部及国家...

北京正酿造现代化医药物流标准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举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准入标准方面四个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说明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北京市的药品批发企业制定了《北京市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技术指南》和《北京市药品批发企业冷链物流管...

卫生部叫停PET-MRI进口

卫生部指出,根据中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规定,PET-MRI应当属于“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对卫生费用增长影响大”。在该管理办法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应“由国...

黑客盯上三甲医院“统方” 盗卖用药信息月入十万元

...情况,被医院外部的人所掌握。医院内部对数据库密码的管理有严格规定,除非经过一定程序,一般人员无法进入数据库后台操作。院方联系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软件公司进行检查,怀疑有黑客入侵医院内部网络,窃取相关...

12家无证CT的医疗机构CT费用被医保叫停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告急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立即停止12家无证CT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不得邮购及互联网销售处方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柜台开架自选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违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为规范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依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结合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为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信息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厦漳泉:10月起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果实现互认,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将实行属地化管理,厦漳泉三级以上同类医院之间对规定项目的医学影像检查和医学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对三级以上医院属互认项目的医学影像检查和医学检...

山西医保“一药一码”省内异地就医将可直接结算

...保中心获悉,山西省医保“三个目录”实现省内统一编码管理,实现“一药一码”,按规定,参保人员发生的“三个目录”范围以外的就医费用,不纳入统筹报销。省直管单位首先启用统一编码,各市分步实施。

卫生部:身份证号将成电子健康档案识别码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规定,要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的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

医院奖金分配如何才能做到公平

2004年,卫生部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规定》中提出:“医院要以科室收支结余为基础,通过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率等指标,科学合理地考核科室工作绩效并核算科室奖金...

企业违反《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可吊销生产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缺陷而没有主动召回...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82号)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本办法。

我国7月正式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7月1日起,《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实施。《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分别从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管体制、召回的分级与分类、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医疗器械召回管理的各项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卫生部:公立医院须设价格管理委员会

近日,卫生部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级各类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设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建立由机构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和有关医药物资采供部门组成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体系,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