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 46 项符合查询结果。 (搜索耗时:0.0044秒)

条例》+“AI”,打击欺诈骗保如何运用监管新“武器”

5月1日正式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了对医保诈骗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法律震慑力。与此同时,信息化、智能化的力量也强效赋能医保基金的监管,与《条例》双剑合璧,成为打击欺诈骗保战役...

国家发布:所有城市,启动最强医疗器械监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徐景和指出,《条例》的修订充分贯彻落实了...

国务院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月19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提升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月19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首部医保监管条例草案通过 对骗保等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12月9日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条例

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学检验实验室被处罚

卫生监督员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对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新政发布:国务院暂停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先行区内医疗机构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实施进口批准,在指定医疗机构使...

2018年,医疗器械的12大发展趋势

今年10月底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提到要完善这一制度,设专条规定注册人和备案人的条件以及应当履行的具体义务,上海方面已经在推行试点,在药品方面,相似法规则已经出台。这个...

  • 时间: 2017/12/0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明确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名称中文使用原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规定,在我国申请医疗器械上市的,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和备案人的名称应当使用中文。

  • 时间: 2017/11/02

CFDA正式发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将实行“备案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的要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由资质认定改为备案管理。8月4日晚,CFDA正式印发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

监管改革为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提速

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简称《决定》)对外发布。《决定》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其中特别增...

医疗机构拟禁止擅配大型医用设备

...今后有望得到遏制。国务院法制办4日公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拟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防止从“以药养医”转变为“以械补医”。

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送审稿,医疗机构不得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防止从“以药养医”转变为“以械补医”,防止医疗机构竞相装...

国务院新规送审 拟禁止医疗机构擅配大型设备

国务院法制办4日公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拟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防止从“以药养医”转变为“以械补医”。

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解读

...规范,结果真实、科学、可靠和可追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颁布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将于2016年6月1...

院方坦言:国产医疗器械不放心

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我国实施已满两个月。在法律法规日趋严密的今天,医疗器械行业仍是硝烟弥漫——对外,是高端医疗器械与进口产品的订单之争;对内,低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混战可谓白热化。

CFDA: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无须再办许可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消息,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开始实施。据悉,今后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无须再办理许可证,只需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即可。

新疆排查进口医疗器械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消息称,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该局已制定出台《新疆检验检疫局进口医疗设备使用机构分类评定工作规范》和《新疆检验检疫局进口医疗设备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并组织医疗机构专...

分页: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