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办公厅2011年10月24日颁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及标准》,卫生部将根据《方法及标准》对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进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各省卫生厅也将根据《方法及标准》对辖区内的医院逐步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规范,电子病历评价项目确定为医疗工作流程的9个角色及37个评价项目,主要评价一下三个部分:
① 电子病历功能形态;
② 电子病历有效应用范围;
③ 电子病历应用基础环境。
附:医院评价实例。
【详细】
参加首次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的医院共29个省的178家,其中电子病历试点医院165家,非电子病历试点医院12家。
#HIT视点# 我国首次电子病历分级评估结果显示,178家医院中仅有两家医院达到4级以上标准,绝大多数医院未形成统一的数据管理。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梁铭会在出席数字化医院建设发展分论坛时发布了上述信息。看来电子病历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看到第一项,顿时感觉医疗信息化前景无比光明。
惨,体制问题。
这才是国内真实的情况,4级绝对是个坎,不是砸钱就能迈过的。多数电子病历远未融合医嘱,更无法整合护理、医技。
这个评估有点靠谱
目前还只是功能测试,数据质量和智能化程度还没有涉及,HIMSS是2级就要求CDR,任重而道远啊!
关键搞清楚什么是EMR,此电子病历非彼电子病历。不搞清楚概念,谈产品还为时尚早。
只要我们还把电子病历当作一套软件来买来卖,4级就是传说。
潜台词:“钱景”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