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7年,美国就组织了对“卫生信息传输标准”这一战略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从克林顿总统时代开始,美国展开了一系列的立法,要求医疗机构尽快进入数字时代。
美国卫生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程也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颁布了《卫生信息传输标准》、《健康保险可携带性与责任法案》(各类医疗请求的处理方式数字化,保护患者隐私)等法律法规。在2005年的一项关于建立医疗信息系统的法案要求联邦政府每年拨款1.25亿美元,资助各地建立医疗信息系统,以便不久将来,全美6000家医院、9000多家诊所在急诊时可以通过网络交流和分享病人的医疗记录。 到现在,一家典型的美国城市医院每年在信息技术上的投资约为200万美元。
其实,不止美国政府重视远程医疗,在加拿大、欧盟、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如加拿大政府为每一个公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欧盟国家着手建立覆盖欧盟范围的数字医疗体系等,可以预见,远程医学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 |